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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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 | V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揭露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及公司網站。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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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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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V |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等問題之服務窗口,並依「股東會議事規則」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宜。 | 無 |
2..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V |
| 本公司依規定按月申報內部人所持股權之變動情形,並於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由股務代理機構提供股東名簿,充分掌握主要股東持有公司股權之變化。 | 無 |
3..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V |
| 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程序」、「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確實辦理及遵守。 | 無 |
4..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訂定相關規範。 | 無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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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 V |
| 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有相關說明,目前董事會成員目前6男、1女,皆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落實情形請點選董事會成員,簡歷及多元化政策。 | 無 |
2.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V | 本公司將適時評估設置功能性委員會之必要性。 | 本公司未來將視需要評估訂定之。 |
3.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
| V | 本公司已於108.11.12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且在109.1.3完成108年度 之董事會績效評估,並於109.3.13董事會由公司治理主管提報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以利董事會及功能委員會運用於個別董事報酬及下次提名續任之參考。 | 無 |
4.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 本公司管理當局每年定期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也由會計師進行自評,其出具超然獨立之聲明書後,將整體評估結果呈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108年於12月12日通過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 評估項目包括:會計師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並無與本公司有投資或分享財務利益之關係,會計師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並無與本公司有資金借貸等項。 | 無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V |
| 108.3.13董事會通過財行部楊文禎經理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已擔任上市公司財會主管10年以上,並有會計師證照。 | 無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已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日常性的溝通管道,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方便利害關係人利用。本公司針對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由發言人或負責主管統一回覆。 本公司預計於第三季前,將108年度與利害關係人實際溝通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 無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 本公司目前委任宏遠證券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 |
七、資訊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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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 V |
|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揭露公司相關資訊,並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財務業務資訊及公開重大訊息。 | 無 |
2.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V |
|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並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維護及揭露,且已落實發言人制度。本公司參與證券交易所或其他機構所舉辦之法說會,並將簡報及說明會影音檔案置放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投資人及股東參閱。 | 無 |
3.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自109年開始,財務報告將嘗試於公告期限7日前經董事會通過或提報,並於通過日或提報日後1日內公布。另外,每月營收本公司將於公告期限1-2日前公告之。 | 本公司目前尚無法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進修 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 1.員工權益: | 無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 V |
| 1.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告第六屆「公司治理評鑑」結 果,本公司得到85.01分,列為前百分之六至 前百分之二十之公司。 | 無 |
十.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V |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 式及結果等): | 無 |